网络背后是陌生人,对陌生人要有戒心

侵犯个人隐私和网络暴力在互联网上已经屡见不鲜,在疫情中更是变本加厉。由于要进行流调,感染了病毒的人必须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行动轨迹,以确定密切接触者,然后进行隔离,切断传播链。

毫无疑问,行动轨迹是个人隐私,不应该受到侵犯。然而由于疫情的原因,大家对于感染者的行动轨迹,以及干了什么都非常关注,希望自己不要受到影响,这是正常的反应。但是在网络上,总有很多人想要借此侵犯别人的私人空间,甚至有人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大肆曝光,还恶意造谣,进行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新冠病毒具有传染性,所以容易使人人自危,导致大家对感染者非常不友好。感染者本来就是受害者,但还要遭遇其他人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这显然是不对的。

尽管有一些感染者太过任性,在有意或者无意的情况下造成了病毒传染,但这也不是侵犯他们个人隐私,对他们施加网络暴力的理由。如果故意造成了病毒传播,自然有法律对其进行惩处,其他人没有权力施加以网络暴力为名的私刑。

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网络暴力是难免的,因为网络不是实名制的,缺乏足够的约束,所以总会有一些人在网络上放纵自我,肆意妄为,侵害别人的权利。而且由于群体效应,每个人都认为没什么大不了,但是很多人合起来,就将是一股非常可怕的力量。

网络越来越发达,在大家生活中的比重也越来越大,但网络空间毕竟有别于现实世界,人是活在现实世界中的,而不是活在虚拟的网络上。

网络开阔了大家的眼界,打破了现实空间的距离,可以让大家见识到很多新东西和新知识,让大家可以和很多现实中无法接触的陌生人进行交流。

网络空间和现实世界很大的一个区别就是,网络上接触到的大多是陌生人,甚至有可能不是人。大家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陌生人都会保持一定的戒心,对于网络上这些缺乏了解的陌生人更应该有戒心。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不了解的陌生人,要想不被伤害,就要保持一定的防人之心。

所以,大家对待网络不能太随意,要有危机意识,要注意时刻保护个人隐私,不要在陌生人面前毫无保留。网络上当然也有好人,也有良师益友,但也有很多坏人,披着虚假的ID无恶不作。

网络是新生事物,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和欢乐,但目前的网络空间充斥着各种威胁,很容易给大家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要最大限度降低网络带来的伤害,就不要把网络看得太重要,不要太依赖网络,不要把现实世界中的一切都放到网络上去,也要警惕别人通过各种方式把你的生活放到网络上。

网络暴力是不可预见的,谁也不知道自己哪一天会因为什么原因变成受害者。如果自己不能承受网络暴力带来的伤害,最好还是谨慎一点的好。

以泄愤为目的的体罚也是家暴

在家暴这件事上,大多数人的关注重点都在于丈夫对妻子的暴力行为,这也确实是家暴的最常见形式,然而很多人却忽略了父母对孩子的体罚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暴这一点,虽然很多父母并不会,或者不愿意承认。

体罚作为教育手段,是有一定作用的,但体罚毕竟是暴力行为,不值得提倡,尤其是在文明社会。而且体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容易走样,由手段变成目的。很多时候,父母对于孩子的体罚,到最后就变成了泄愤出气,起不到教育的作用。

很多家长对于体罚的理解,就是让孩子经历肉体上的疼痛,以作为对孩子的惩罚,让孩子以后不敢再犯错。然而实际中,家长体罚孩子时,想的最多的不是为了教育孩子,而是因为孩子做错了事,给家长带来了损失,造成了麻烦,或者让家长丢了面子,家长很生气,所以就要打孩子来出气。

这样的体罚毫无疑问就是家暴,不仅会给孩子带来身体伤害,还会造成很大的心理阴影,很多人童年时应该都有这样的经历,即使长大之后也很难释怀。

由于很多人认为体罚是合理的,所以对于这样名为体罚,实为家暴的行为,并不会有太多的干预,那么部分孩子的权益自然就很难得到保障了,因为孩子在父母面前本来就是弱者,几乎没有反抗能力。

同样,在学校中,部分老师对于学生的体罚也有泄愤出气的因素,这样的暴力行为当然也是不应该被允许的。

在现代教育理念中,体罚本身就不是一种好的教育手段。犯了错误就要接受惩罚,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身体进行惩罚并不是好的方式,这也是文明社会不认同的。即使是对犯罪分子,也只是剥夺他们的自由和政治权利,而不是对其身体进行惩罚。

对于孩子,更不应该采取暴力手段,尽管一些孩子十分调皮,很难管教,但用体罚的方式进行惩教,也只是用暴力让孩子暂时屈服而已,等到孩子有能力反抗的时候,体罚也就不管用了,家长也不敢再进行体罚。而且体罚会带来很多负面效果,甚至产生仇恨,对亲子关系造成巨大的伤害。

教育还是要以德服人,以理服人,而不是通过暴力来让人屈服。惩罚的方式有很多,体罚是最简单,也是最低效和最无能的一种。

爱情建立在两个独立个体之上,而不是两个另一半

另一半的说法,大概有两个来源,一是亚当和夏娃的传说,二是阿里斯托芬说。

在西方传说中,亚当是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第一个人类,后来神又为亚当创造了配偶夏娃,而夏娃就是用亚当的一根肋骨创造的,她是亚当的“骨中骨,肉中肉”,所以就有了配偶是另一半之说。

阿里斯托芬说也是来源于西方传说,说的是很久以前男人和女人是一体的,一个人有两个头,四只手,四只脚,以及两套人体系统,这种人非常厉害,所以神就把他们一分为二,变成了一男一女,以降低他们的危险性。由于一男一女以前是一体的,被分开后总是容易被自己的另一半吸引,所以就有了配偶是另一半的说法。

这两个说法都是传说,自然是不可信的,不过从生理构造上来说,男女的生殖器官确实是互相配合的,交合时也可以形容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但是不管传说怎么说,生理构造又如何相配,不论男性还是女性,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不是什么互为另一半。没有找到另一半,人生就不完整的说法也是非常幼稚的。反而是很多时候有了另一半,在婚姻家庭制度下受到了很多束缚和限制,变得不够完整,不够独立了。

现代社会是一夫一妻制,所以另一半的说法才有市场。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或者一夫一妻多妾制,在这样的情况下,另一半的说法显然就站不住脚了。

另一半的说法看起来很美丽很浪漫,其实害人不浅,让很多人,尤其是女性执着于要找到所谓的另一半,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人从母体脱离之后,就变成了一个独立的个体,当然这只是生理独立,要到长大成人,能独立生存之后才叫真正的独立。独立是获得自由的基础,如果一个人不能独立的话,是不可能获得自由的,而不自由的爱情不可能是真正的爱情。

而如果一个人必须要有另一半才行的话,那他/她就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也就没有自由,自然也就没有真正的爱情。真正的爱情是建立在两个独立的个体上的,而不是两个另一半。

爱情和婚姻是不同需求,是两回事

从人的需求层次的角度出发,爱情是较为高级的需求,相比于最基础的生理和安全需求,爱情并没有那么重要,也不是不可或缺的。换句话说,人可以没有爱情,但是不可以没有东西吃,因为没有爱情不一定会死,没有东西吃是会死的。

爱情和性需求也是有区别的,爱情是建立在性需求之上的,但却不完全是性需求,更多的是情感方面的需求。如果只是单纯的交配和繁殖,那和爱情是没有关系的。而且因为性需求的存在,人类不需要爱情也可以繁殖,动物更是如此,所以爱情在繁殖中的作用也不大,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在大家的常识里,两个人谈了恋爱就要结婚,所以很多人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然而爱情和婚姻完全是两回事。相爱的人并不一定就要结婚,结婚的人也并不一定拥有爱情。这很好理解,古时候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事人几乎没有什么决定权,这样的婚姻自然和爱情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当然,也不排除两个人结婚后产生了爱情,但这并不多见,而且婚姻也不是靠爱情来维持的,有没有爱情并不重要,两个人能互相携持才最重要。

虽然现代社会强调婚恋自由,青年男女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实际上,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很多事也是身不由己的,很多情比金坚的爱情也过不了婚姻这一关,真正因为爱情而进入婚姻的还是少数。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主要还是因为爱情是较为高级的需求,重要程度不及最基础的生理和安全需求,而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不是用来保障爱情的,而是为了保障当事人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当爱情和婚姻发生冲突时,自然是爱情让步,正常的理智的人都会这么选择。要是饭都吃不饱,生命安全都不能保证,谁还有心思谈恋爱呢?

在社会不够发达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的恋爱需求其实都是无法满足的,因为很多人的生存需求都还不能得到满足。只有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大家在生存上都没有后顾之忧时,才能真正追求爱情,也才能得到真正的爱情。

真正的爱情,不会受到婚姻家庭制度的限制,两个相爱的人,没有必要通过婚姻来维持恋爱关系。需要婚姻关系来维持的爱情并不是爱情,或者说不是真正的爱情。

婚姻制度其实就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女性用自己的性资源和生育能力来换取男性的庇佑,男女结合为夫妇以获得社会的认可。所以古时候成亲,女性是要进入男性家庭生活的,成为大家庭的新成员,为整个家庭服务。如果女性要依附男性生存,那是很难产生爱情的,即使产生了也会变质,男性如果依附女性生存也是一样。

到了现代社会,女性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渐渐地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不用依附男性生存。所以婚姻制度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有嫁娶的概念,而是两个人从各自原始家庭独立出来,组成一个新的家庭,这样的家庭相对来说更加合理,对爱情也更友好,女性的地位也会更高。

然而在农村,嫁娶的概念还是十分盛行,女性结婚后还是要到男性家庭中生活。这样一来,就相当于女性的原生家庭损失了一个劳动力,所以他们需要补偿,彩礼就是所谓的补偿,也相当于一笔买断费。这其实就是一种交易,男方出彩礼,女方出人。

由于婚姻模式发生了变化,所以就出现了矛盾,焦点就在于彩礼。如果男方出了彩礼,那么女性就是男方的人。而如果一对男女独立出来组成一个新家庭,那就不应该涉及到彩礼。然而很多人收了高额彩礼,却不愿意成为男方家庭的一员,男方当然会不满意。

婚姻家庭制度一方面能为当事人提供生存保障,一方面也在剥削当事人。尤其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大家为养育后代复出了巨大的经济成本,为国家和社会提供了劳动力,自己却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这显然是亏本的生意。

所以婚姻家庭制度是不适应于现代社会的,而且由于社会发展,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无论男女都可以独立生存了,那婚姻家庭的存在必要性就大大降低了。不用结婚也可以活得很好,也可以通过很多方式满足性需求,为什么还要花巨大的成本去结婚呢?

至于爱情,没有婚姻的束缚,大家才能更好地追求爱情,才能得到真正的爱情。因为家庭婚姻只保障基本生存需求,而不保证爱情的需求,反而有时会为了基本生存需求而破坏爱情。

爱情和婚姻是两回事,所以如果想要追求爱情的话,不要期望婚姻来保护爱情,而是要警惕婚姻破坏爱情。当然,没有婚姻的束缚也不代表能拥有爱情,因为爱情和婚姻没有关系,是两回事。

社会观念才是性侵的最大伤害来源

对于女性来说,遭受性骚扰和性犯罪除了生理上受到伤害之外,心理上也会受到严重伤害,而且往往是心理上的伤害大于生理上的伤害,这主要是因为传统道德观念对于女性有太多约束,突出表现就是贞洁观念。

在遭遇性骚扰时,女性生理上往往不会受到太多侵害,一般都是心理上感到不适或者恐惧。而遭遇性犯罪时,除了强烈反抗而招致暴力对待之外,生理上也不会受到太多创伤,更多的还是心理上的伤害,其中影响最大的一点是会受到非议,遭受道德批判。相对而言,这才是对女性伤害最大的,也是性犯罪的最大危害。

仅从生理上来说,女性遭遇性犯罪时,只要不过度反抗而遭受暴力对待,发生性行为的危害并不大,当然也有可能产生染病、怀孕等后果,但这都是可以弥补的。性骚扰和性犯罪的危害之所以很大,主要还是整个社会的观念问题。

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包括男性,甚至女性自己也都会认为女性遭遇性侵是非常不光彩的事情,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明明女性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但是很多时候却变成好像女性犯了什么大错一样,整个社会都会对遭受性侵犯的女性充满偏见和歧视,包括这些女性最亲近的人,这才是问题所在。

如果整个社会没有这样的贞操观念,那么性犯罪的伤害程度就不会如此之大,被性侵的女性也不会遭受如此巨大的痛苦。

从现代社会的角度来看,贞操观念显然是非常落后的,但很多人还是对此深信不疑,包括很多女性,她们从小就接受了这样的观念,所以在被性侵就会有巨大的心理负担,也因此不敢在事后挺身而出保护自己。

试想一下,如果所有女性都没有受到贞操观念的约束,那么她们当然就会没有顾忌地站出来指证罪犯,让罪犯受到法律的惩处。这样一来,很多心怀歹意的人也就会收敛很多了。

所以,要降低性骚扰和性犯罪对于女性的伤害,最重要的是要改变社会观念,因为性骚扰和性犯罪是不可能完全杜绝的,社会上总有犯罪分子存在。但是如果社会观念改变的话,即使女性仍然遭受了性侵害,生理上的伤害不会减少,心理上的伤害却能大大降低。

要改变社会观念不是易事,大家都致力于实现男女平等,但是现实中不可能真正做到男女平等,女性相对而言还是处于弱势的,这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说男女在生理上就有别,这是难以改变的,也是男女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如果不存在性别的话,那么自然就没有性别不平等和性别歧视了,但这是很难实现的。

要解决男女不平等的问题,最根本还是要提高生产力,真正解放女性。以前因为生产力不够发达,女性必须要倚赖男性才能生存,而男性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就要约束和控制女性,所以就产生了一系列封建道德观念。女性被强迫接受了这些道德观念之后,就很容易被约束和控制了,贞洁就是一种典型。

只要女性能自力更生,独自生存,不用再依赖男性和家庭了,那么女性的社会地位就会大幅上升,最终实现男女平等。如果女性不用再依赖男性和家庭了,那么对于女性的一些束缚,包括贞洁观念就不管用了。

身体是自己的,女人当然可以自己做主,何必在乎男人怎么想,不是处女又怎么样。在这样的情况下,男性不用为女性提供庇护,自然也不能去要求女性如何如何了。

在追求男女平等的过程中,处于弱势的女性往往会进入一个误区,那就是和男性对立起来,认为一切都是男性造成的。这显然是不对的,因为在男女不平等的社会中,女性是受害者,男性也同样是受害者,只是男性相对于女性没那么弱势而已。当然,也存在很多男性迫害女性的现象,但这只是现象,而不是本质。

在婚姻家庭制度下,很多女性感觉自己变成了生育工具,其实同样的男性也变成了生产工具。男女不平等并不是性别矛盾,而是阶级矛盾,以及人与大自然的矛盾。

阶级矛盾是指,无论男性或女性,只要是被统治阶级,就要受到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人与大自然的矛盾是指人类自身能力有限,无法面对艰苦的自然环境。由于面临这些生存上的压力,男女之间必须要合作,组建家庭,抵御风险,而女性由于生理上的原因,所以就成为了弱势的一方。

革命的首要问题是敌友问题,要搞清楚自己的敌人是谁,才有可能取得胜利,同时也要知道哪些人是朋友,可以寻求帮助。如果没有搞清敌人是谁,又把朋友当成了敌人,那肯定是很难成功的。

在追求男女平等的进程中,男性是女性的朋友,而不是敌人,而且男性也是男女不平等的受害者,所以女性要联合男性,一起打破男女不平等的枷锁,而不是把矛盾对准男性。当然,那些刻意伤害女性的男性,就是敌人,而不是朋友了。

离婚冷静期保护不了婚姻制度

设立离婚冷静期名义上是为了阻止冲动离婚,这个出发点也是有一定基础的,因为很多人确实容易因为一些小矛盾就草率离婚,离婚后又会后悔,有的人又会复婚。对于这样的夫妻,离婚冷静期有一定意义,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折腾。

但是,不能为了阻止这一部分冲动离婚的人,就设置离婚冷静期破坏离婚的自由。只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应该合法办理离婚手续,为什么还要人再冷静一个月?即使两个人又和好了, 再复婚就行。

出台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实际上是为了提高离婚成本,让离婚变得越来越难,以至于让很多人放弃离婚,继续维持婚姻。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因为家是国的基础,一男一女结婚生子才有家,如果大家都不结婚,或者都离婚了,那就没有小家了,大国的存在基础就会动摇。

为什么家又是国的基础呢?因为家是一个生产单位,能为社会创造价值,维护社会稳定,尤其是能产生后代,为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没有家,没有小孩,国家就没有新的劳动力来源,发展就会受到限制,中国现在就面临这样的危机。

离婚冷静期就是要维护婚姻制度,维护国家的基础,但这种做法是行不通的,反而还会起到反作用。大家都知道婚姻是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现在的情况是要进去的人越来越少,因为婚姻的成本越来越高,而且以前必须要通过婚姻才能得到的东西,现在不用结婚也可以得到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不能逼着大家结婚,就只能想办法让已经结婚的人不能轻易走出这座围城,这样或许能阻止一部分人出城,但是会带来一个严重的结果,那就是想进城的人看到出城这么困难,就更加不愿意进城了。

离婚冷静期就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歪主意,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婚姻制度式微是难免的,也是大势所趋。婚姻制度本来就是一种时代产物,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一方面是用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一方面也是在束缚剥削当事人。

一男一女相爱,为什么必须要结婚后才能发生关系,才能生孩子呢?两个人相爱为什么又必须要捆绑在一起呢?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除了对爱情忠诚之外,不应该受到其他束缚,这才是未来的趋势,所以婚前性行为已经越来越普遍,未婚生子现象也越来越多,这就表明婚姻制度已经出现很多问题,不适应于时代的快速发展。

当然,婚姻家庭制度的存在还是有相当的必要性的,尤其是对于国家来说,因为家庭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抚养孩子,赡养老人,这些都还需要依赖家庭,整个社会还没有这个能力来承担。

但是,要保护婚姻制度,关键是要降低婚姻成本,而不是压榨当事人。生育率暴跌也是一样的问题,国家和社会享受了人口红利,不想办法降低生育成本,为生育让利,逼着人生孩子是不现实的,只会造成更多的问题。

中国很多三口之家其实是四世同堂

中国很多三口之家其实是四世同堂,尤其是在农村社会,因为两代人之间的代沟太大,血缘上是父辈子辈的关系,但是思想观念上却是曾祖曾孙的关系。当然,由于计划生育执行得不够彻底,农村一家三口的现象比较少见。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中国过去几十年发展太快了,社会正在快速转型,从农业社会变成工业社会,大量的人从农村进入城市。农村和城市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社会体系,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差别很大。

中国几十年就走完了西方国家一两百年才走完的工业化道路,带来的弊端就是上一代人的思想观念跟不上,导致代际冲突十分剧烈。下一代人看上一代人,就像看一个世纪前的人一样。

虽然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大改造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农村社会的实际生产力还是停留在封建时代,那么生产关系还是避免不了受到封建时代的影响,不同的是地主阶级已经不存在了,但是由于农业补贴工业,农民的生存还是非常艰难。而且由于科技不发达,还是要靠天吃饭,所以生活水平很低。农民头脑中实际上还是小农思维,尤其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小农思维更加明显。

当时的教育也不够发达,很多农民没有接受过多少教育,所以他们的很多价值观念和思维意识都还是父辈的传承,有极大的时代局限性,但是他们的后代普遍都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甚至更高程度的教育,两代人在认识上有很大的差距。

也就是说,上一代人坚守的还是朴素的小农价值观,他们辛辛苦苦累了一辈子,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把孩子养大成人,然后让孩子成家立业,传宗接代,完成自己的人生使命。而下一代人经过新时代的洗礼,价值观念有了很大的变化。

最关键的是,上一代人的价值观念只适用于农村社会,并不适合城市社会,所以无法给下一代人提供多大帮助,但他们又要用这一套价值观念来约束下一代人,让自己的儿女和自己一样传宗接代,因为他们当初就是这么过来的,这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他们的责任,所以矛盾就产生了。

打破旧世界,建立新世界

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是世界四大文明唯一没有中断的,这在大家看来是很骄傲的事情。中华文明没有中断,说明她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有相当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一直存在至今,否则中华文明很有可能已经被其他文明消灭了。

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半封建社会,而不是像印度一样成为完全的殖民地,就说明中华文明虽然暂时落后,但仍然有强大的生命力,以至于西方有坚船利炮也不能完全征服,只能扶持腐朽落后的清王朝来进行控制,进而压迫和剥削。

但是凡事有利有弊,中华文明强大的生命力让中国人不至于在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亡国灭种,也让中国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深受束缚。中国社会的很多问题,其实都是历史遗留问题,都能在史书上找到例子。

既然中华文明能一直延续至今,那就一定有可取之处,很多人因此就习惯于因循守旧,非常保守,这是很不好的。中华文明当然有很多优秀的地方,但是由于历史局限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中华文明也有很多糟粕,贻害无穷。

最好当然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实际上这是很难做到的,因为精华和糟粕往往是共存的,几乎没有高超的萃取方法能一分为二。所以要去其糟粕,往往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全盘推翻,用新的东西取代。

社会总是要发展的,而且是一种新的社会模式推翻旧的社会模式。秦始皇统一天下,就让中国从奴隶社会进入了封建社会。而两千年后,毛主席又带领大家推翻了封建社会,顺便也消灭了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当然,由于生产力不够发达,所以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资本主义还没有完全消失。

每一次社会大变革,都是生产力大飞跃带来的,生产关系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发展,否则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旧的生产关系要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就会被新的生产关系取代,这是不可避免的。

生产力的发展又带动经济基础的变化,而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要是发生改变,上层建筑也必须相应改变,然而旧的上层建筑是不甘于退出历史舞台的,所以就必须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才进行。

生产力大发展之后,必须对生产关系进行调整。经济基础改变之后,上层建筑也要进行重塑。简而言之就是要解放思想,所以秦始皇要焚书坑儒,新中国成立后要破四旧。

道理很简单,就是要打破旧的东西,把位置让给新的东西。否则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社会就无法进步。不过打破旧的东西没有那么容易,因为既得利益者是不同意的。

中国社会现在的很多问题,就是破四旧破的不够彻底,很多牛鬼蛇神在私有制的庇护下又出来作恶,封建主义和官僚主义大行其道。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些现象也是难以避免的,因为私有制还没有完全被消灭,现阶段也无法被消灭,所以中国目前的经济制度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过最重要的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

远离总是好心办坏事的人

很多好心办坏事的人,在受到指责和批评时,都会觉得自己很委屈,但是他们忽略了一点,不管是好心还是坏心,只要办了坏事,别人当然有理由不满。最关键的是,你认为的好心,在别人看来并不一定是好心。

很多人都喜欢说“我也是为你好”,但是很多事不是你认为好就是好的,有些是对你来说是好事,但是对于别人来说就可能是坏事。所以要想避免好心办坏事,就要学会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出发,这才是真正的好心,也才有可能办成好事。

除了换位思考,还有一点也非常重要,那就是沟通,要尽可能了解别人的想法,而不是自己胡乱猜测,这才是真正的好心。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了解情况就不要随意行事。

真正想帮助别人,就应该弄清楚别人的真实想法和意愿,而不是自己先入为主,替别人做决定。

很多时候,好心办坏事不只是本人感到委屈,更多的还是受害人很无奈,因为他们遭受了损失,但是碍于情面,又不好发作,因为别人是出于好心。

如果只是偶尔好心办坏事,其实也没什么,人总有犯错的时候。但是有的人总是好心办坏事,那就要小心他们了,除非你愿意这些承受这些代价。最可怕的还是那些本来就不怀好意,做了坏事,还说自己是好心办坏事的人,大家又不好把他们怎么样,只能吃哑巴亏。

警惕有人以弱势群体身份牟利

性骚扰和“扶不扶”、公交让座等问题是一样的问题,就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问题。

因为生理和年龄等原因,老人妇女儿童都是弱势群体,现代社会是文明社会,提倡讲人道精神,甚至有法律法规也要求大家要尊老爱幼。在文明社会,保护弱势群体是应该的,但是这个权利不应该被滥用,否则就会出现诸如道德绑架等一系列问题,最终既会伤害其他人,也会伤害到弱势群体,让大家都不敢主动保护弱势群体,反而是敬而远之。

当然,性骚扰的问题也有一定特殊性,和性别有关系。在两性关系中,由于生理上的原因,女生是处于弱势的,而且由于道德因素的限制,女性的身体是不能随便碰的,尤其是隐私部位。而男性在这方面就很少会有这种情况,女性碰到男性的身体也没有什么大碍,即使碰到了隐私部位,也只是会有一些尴尬,男性自己也不会觉得有多大损失。

正常情况下,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潜意识里男性在两性关系中是更为主动的一方,也是占便宜的一方,所以性骚扰和性犯罪大都是男性对于女性,这是不争的事实。

由于女性在两性关系中处于弱势,男性适当照顾保护女性是应该的,但这种照顾和保护是有限度的,因为大家都是人,只是性别不同,人人平等不应该因为性别有差异。虽然由于各种原因,一直以来男女都不是真正平等的,女性的社会地位不如男性,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女性的权益也在不断上升,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过男性,让部分男性变成了相对而言的弱势者。

对于真正的性骚扰和性犯罪,当然要进行打击和惩罚,但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女性,不应该滥用这种保护机制,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感受就随意污蔑任何男性,试图让男性在道德上受到损失,来对他们进行惩罚,这就相当于在用私刑。

这样的作法如果不加以遏制的话,最终的结果就是“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汤”,所有女性的正当权益都会受到损害,很多男性会因此对女性敬而远之,让一些希望得到帮助的女性无法得到帮助。就好比害怕被老人讹诈,很多人即使心怀善心,也不敢轻易扶起摔倒的老人。

如果这种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只能建议广大男性尽量离陌生女性远一点,保持适当的距离,那就能避免很多误会。对于女性来说,在拥挤的地方,和男性有些身体接触是难免的,只要自己没有不适,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如果明显有人图谋不轨,自己感到很不舒服的话,应该先留下证据,接着寻求可靠的帮助,然后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权利。

事实上,现实中女性遭遇性骚扰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很多女性却不敢,或者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她们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应该得到社会的保护,而不是一些自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就滥用弱势群体地位,伤害其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

之所以会出现一些社会弱势群体滥用权利的现象,主要还是因为法制不够完善,最关键的一点是证据思维的缺少,即使某个人有嫌疑,没有证据就不能随便给人定罪,更不能先斩后奏,提前“用刑”。因为人通过主观感受(包括听觉,乃至于视觉)得到的信息不一定是事实真相。

所以在法制社会,每个人都应该具备证据意识,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现在也可以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收集证据。当然,很多时候证据是不好收集的,因为现场不一定具备条件。所以对于女性来说,最好还是要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学会保护自己,远离潜在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