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男女关系

不正当男女关系这个术语现在经常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男女关系很好理解,划分男女的标准就是性别,所以男女关系也就是性关系,而不正当的意思就是不是正当的,要知道什么是不正当的,就要知道什么是正当的。

正当的男女关系指的就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以及社会伦理道德等要求的男女关系,一对男女要是领取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夫妻,那他们之间的男女关系就是正当的,不管他们是否真的相爱,是否真的有感情。另外,在现代社会,如果一对男女建立了恋爱关系,成为了情侣,而且双方都没有同时和其他任何异性保持恋爱关系或性关系,即使没有领取结婚证,他们之间的男女关系也是正当的。

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自然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以及社会伦理道德等要求的男女关系,比如说最常见的就是第三者插足,也就是在一个人已经有对象或者配偶的情况下,与其建立起的性关系,这种就是典型的不正当男女关系,不被法律认可,也不和公序良俗与伦理道德相容,因而就是不正当的。

在伦理方面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众所周知,一个人不能和自己的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建立性关系,也不能和更大范围内的直系血亲和姻亲建立性关系,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目前阶段的惯例,是所有人约定俗成的伦理要求,虽然在遥远的原始社会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可能并不需要遵循这样的要求,但至少现阶段是不被法律允许的,也是不被绝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法律也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有人违反了伦理要求,产生了不伦之恋,无疑会被视为是不正当男女关系,乱伦即使在当今时代也是一种在道德上绝不可接受的行为。

在不同的时代,由于标准不同,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含义也有很大的不同,这和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阶段有密切联系。在生产力极端落后的原始社会,由于没有剩余产品,也没有私有制,基本上不存在性束缚,所以也就没有所谓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因为只要双方都同意,每个人理论上可以和任何一个异性发生性关系,没有任何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这个时候也不存在什么法律和道德。

到了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情况就发生了变化。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私有制阶段,婚姻制度也随之产生,男女关系从此就有了相应的标准,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男女关系才是正当的,不符合这些标准的男女关系就是不正当关系。比如说古代社会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成亲需要三媒六证,这样的男女关系才是正当的男女关系,才会被世人认可,而自由恋爱则是不被认可的,是典型的不正当男女关系,不像现代社会,自由恋爱已经被广泛接受,是正当的男女关系。而古代社会允许男人纳妾,所以丈夫和小妾之间的关系就是正当的男女关系,不像现代社会的小三,和男人之间的关系是不正当男女关系。

在不同的时代,产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后果也是不一样的。在现代社会,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人最多只会受到道德批判、经济损失和法律制裁,一般不会危及个人生命,而在古代社会,奸夫淫妇的下场是很惨的,很有可能连命都保不住。

男女关系是否正当和所处的时代有很大的关系,因为男女关系是否正当和婚姻制度密切相关,而婚姻制度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婚姻制度发生了变化,判断男女关系是否正当的标准也就发生变化,标准发生了变化,结果自然就会跟着变化。

婚姻制度不是一开始就有的,也不会一直存在下去。婚姻制度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也会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而消亡。而当婚姻制度消失了,也就不再有所谓的不正当男女关系了,因为判断男女关系是否正当的标准都不存在了,自然也就没有正不正当一说了。

人们之所以痛恨或者讨厌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不是因为一夫一妻制,也不是因为伦理道德,更不是因为什么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是因为不正当男女关系会伤害其他人的利益,尤其是会伤害安分守己的当事人的利益,更会伤害整个社会的利益和秩序。婚姻制度的出现和存在就是为了维护当事人,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在婚姻制度下,男女关系从来都不只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享受这种权力,就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履行自己的责任,不能一边享受着婚姻带来的好处,又不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有朝一日,当人们不再需要婚姻,当婚姻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当人类摆脱了一切束缚,真正实现了性的解放,那时候也没人在乎男女关系正不正当了,因为男女关系不会再伤害到当事人和整个社会的利益了。

2021年12月18日